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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工作

留学人员办理派遣、落户手续须提供材料

2009年06月04日 14:50 人事处 点击:[82]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在国(境)外获得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进修或学习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教育研究中心出具的国内最高学位证书认证原件和复印件(接收单位为大专院校及科研机构除外),以及国外单位的进修或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经回国未办理者,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不提供此项。)

4.国内单位接收函原件.doc。如是北京外企公司,只能由以下七家外事服务机构出具接收函: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中国国际人才开发中心、中国四达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北京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北京外航服务公司、北京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

除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之外的在京企事业单位,应事先办理“单位立户”手续,并提供与聘用人员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护照原件及首页和首次出国留学签证页复印件。

6.如需办理跨省、市落户,持家庭户口者须出具户口本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持集体户口卡者,出具户籍证明原件;户口已经注销者,出具注销户口证明原件。

7.现档案所在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doc

8.在线申请

在线申请后,系统提示保留基本信息,继续填写学习工作经历后,关闭窗口即完成网上申请。

在线申请完成后,在京留学生本人或者委托人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来往中心回国处

319房间审核办理派遣落户手续。外地留学生可以邮寄办理。

中国留学网网址:WWW.CSCSE.COM.CN

电话:010-82301006转319

附:留学回国派遣(落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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