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西安之星”(教育领域)评选办法的通知》(市教办发〔2018〕164号)文件要求,我校经个人申报、部门推荐、人事处审核、专家评议等程序,拟推荐李颖同志参加2018年度“西安之星”(教育领域)评选,现予以公示。
广大教职工对上述对象如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院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6月5日—6月7日
纪检办公室电话:88667023
人事处电话:88667042
电子邮箱:xygbrsc@163.com
西安音乐学院人事处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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